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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组不超50MWh!北京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修订版发布
更新时间:2026-06-16 09:55:18
作者:刘国庆
点击次数:2

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修订版)正式获批发布,将于202691日起全面实施。该标准的修订与落地,将为北京市电力储能行业的规范化建设与安全运行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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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两方面核心需求:

一是解决旧版标准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旧标准在安全等方面的条款要求高于国内及国际通用标准,大幅增加了储能项目的建设成本,导致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积极性不足,制约了北京市储能项目的整体推进速度。

二是衔接最新行业管理要求,为《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的落地执行提供配套技术标准依据,形成政策与标准协同的管理体系。

核心修订点

1、范围更加明确:在适用场景中新增固态电池储能系统,同时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轨道交通能量回收利用系统,以及不间断电源、应急电源系统等已有专项标准规范的场景,不适用本标准,避免标准交叉重叠与执行冲突。

2、上调储能单元额定能量上限:将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储能单元额定能量限制统一上调至10MWh,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提升单台储能装置的容量利用率。

3、新增并细化最低防火间距要求:明确不同建筑类别、耐火等级、层数下,甲 /乙类与丙//戊类储能厂房、储能装置与周边各类建(构)筑物的最小防火间距。

4、增设储能成组布置总能量限制:明确储能装置成组布置时,单组总能量不得超过50MWh,从系统层面管控大规模储能的集群安全风险。

5、将原标准统一规定的30/h事故通风量,按户内、户外场景进行区分调整——户内事故通风量降低至12/h,户外事故通风量上调至60/h,使通风要求更贴合不同场景的实际安全需求。

本次修订后的标准既坚守了电力储能系统的安全建设运行底线,又通过科学合理的参数调整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推动北京市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标准的实施将为北京市能源绿色转型、极端天气能源保供、能源安全体系构建提供坚实保障,助力北京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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